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丰富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量,加快建设高效、便捷、公开、透明的电子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工作,现将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
市政府办公室是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政府网站的建设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市信息中心具体承办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内容采编和日常管理。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确定专人担任信息报送员,负责采集、整理、传递本单位的相关信息,接受并完成市政府信息中心交办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提供政府网站信息更新维护过程中所需要的文字、数据、图片等资料。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安徽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及“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报送本单位相关信息,凡是非涉密的信息均应上网公布。同时,应建立网站信息报送工作责任制,建立自编信息上网审核和发布制度,未经审核的自编信息不得上网发布。政府网站要做到信息及时更新,防止重大信息缺失、滞后。
各单位编制或印发的纸质或音像宣传品、各类规划、统计资料、年鉴、工作简报及普发性文件,除涉密资料之外,都应报送市政府信息中心一份;涉及本市的各类重要会议或重大活动,有关单位要提前告知市信息中心,以便网上及时宣传报道。
市委、市政府下发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及领导讲话材料,由市政府办公室文秘科负责采集和传递;部门下发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由发文单位的信息报送员负责采集、整理和传递。
各单位对外发布的行政性公告,除了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登载外,应报送市信息中心在政府网站发布。
各单位在报送信息时,应尽可能通过电子信箱或存储手段提供电子文本,以减少重复录入,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所报信息要及时、准确,符合实际,文字表述要准确、严谨、恰当。
二、加快各单位网站的建设与完善
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信息是市政府门户网站的重要信息来源。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加快建设和完善本单位的网站,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已建网站的单位要及时更新内容、不断完善功能,未建网站的单位应尽快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