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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物价局2007年优化政务环境工作实施意见


  7、完善价格决策制度。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梳理决策依据,优化决策程序,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责任人:卫晓云

  承办人:李震洲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法规处

  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8、严格规范服务行为。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首办负责制、A B角无缺位工作制、限时办结制等内部工作制度,制定标准明确、操作性强的服务规范,通过不定期检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上述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实现公务员工作规范化、服务标准化。

  责任人:王贵生

  承办人:赵珍英、杨效青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人事处、监察室

  完成时限:5月30日前

  9、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执法检查备案、评比审批等制度。除国家和省安排的专项价格检查外,对企事业单位的检查须经县(市、区)政府或市政府批准,同一执法检查事项不得多级重复检查和处罚;推行联合检查制度,同一部门对同一企业的多项检查合并进行,尽量减少对企业的检查次数。坚决杜绝乱检查、乱评比、乱摊派、乱罚款、乱培训行为,为市场主体营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责任人:李金渤、张世明

  承办人:王晓东

  责任单位:市物价检查所

  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10、严格规范收费行为。进一步清理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规范收费标准,减少收费自由裁量。所有涉及企业的收费项目,均按照“收费从低”原则,按下限收取。创新收费方式,探索同部门、同类收费项目合并征收办法。

  责任人:南孟广

  承办人:张利民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收费处

  完成时限:5月30日前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率

  以“审批提速”为目标,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根本上解决政府工作“越位”、“缺位”、“错位”问题,不断降低行政商务成本。

  11、按照减少、简化、规范和监督审批的原则,彻底清理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取消事项的后续监管,防止以核准、备案之名变相审批。凡事项简单、条件具体、标准明确、符合规定的事项,授权驻市政务大厅服务窗口直接办理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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