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使用CMIS和学生卡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是一项系统工程,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实施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存在问题请及时报我委。
市教委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王雪青
联系电话:66074807
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
联系人:张质淳 周航
联系电话:66521566-313或314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2.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管理办法
二○○四年八月十日
附件1
北京市中小学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试行)
为保证北京市中小学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为“CMIS”)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CMIS的使用原则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机构和各中小学校应依法使用CMIS数据,不得利用其进行盈利性活动。
(二)CMIS数据由学校指定专门部门及人员录入或修改。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更改和外泄CMIS数据或私自更改使用者权限。
二、CMIS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四)CMIS管理工作由市、区县和学校三级CMIS管理部门承担。
(五)市级CMIS管理部门主要职责:统筹规划全市CMIS的升级开发、推广应用与管理工作;协调解决CMIS推广应用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区县级CMIS管理部门的工作;负责全市CMIS数据的融灾备份。
(六)区县级CMIS管理部门主要职责:负责本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CMIS的应用与管理工作;指导学校CMIS的正确使用及维护;审核学校上传的CMIS数据,并按要求汇总、上传;负责本区县CMIS信息数据的融灾备份。
(七)校级CMIS管理部门主要职责:负责本校CMIS各项数据的录入、更新、上传、交换、备份;确保CMIS各项数据真实、有效;分配各部门及人员的使用权限,保证数据安全;开展CMIS在教育教学、学生学籍等各方面的管理应用,推动校园信息化建设。
三、数据录入、修改和更新
(八)录入、修改CMIS各项数据应遵从信息项规范正确操作,系统信息项规范和代码参见用户手册及相关文件,如有问题应及时请示上级CMIS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