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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物价局关于山西省检察院经济适用住房(职工集资建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太原市物价局关于山西省检察院经济适用住房(职工集资建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并价服字[2007]42号)


山西省检察院:

  你院申报的经济适用住房资料收悉。根据《山西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实施办法》(晋价房字〔2003〕191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晋政发〔2003〕22号)的规定。依据(价格成本〔2007〕4号),现将你院经济适用住房(职工集资建房)平均销售价格批复如下:

  平阳路179号院的33#、34#、35#、36#住宅楼(建筑面积15497.75平方米)平均销售价格为968.17元/平方米(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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