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5]107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各有关企业:
为了预防和减少非煤矿山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在非煤矿山企业中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现将《陕西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
为预防和减少非煤矿山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发生,根据《
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贯彻落实《
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全面推行企业安全标准化,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工作方针,通过安全标准化,促使各类企业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全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基本完善,三年初步规范的工作目标,坚持先起步、后提高、再规范的工作思路,力争到2007年,使我省非煤矿山领域80%以上中、省属企业和30%以上小企业达标;到2010年,100%的中、省属企业和50%的小企业达标。
三、组织机构
省安全监管局决定成立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指导全省工作。组长由局长姚炬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王昊文同志担任,具体工作由监管一处承办。各市、县(区)安全监管局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统一领导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
四、工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