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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小学教师跨县域支教。跨县域支教以市行政区域内统筹安排为主,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建立长期稳定的“县对县”或“校对校”的对口支援关系。省教育厅、省人事厅每年从发达地区教育强县集中选派100名骨干教师,到欠发达县和海岛县进行为期一年的支教活动。
  --师范院校师生支教。高等师范院校要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各高校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教师送教下乡活动,并要选派一定数量从事教师教育的新聘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省部属高校支教教师的选派工作,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地方属高校支教教师的选派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师范院校要在农村学校建立实习基地,选派教师带队指导高年级师范生实习支教,积极探索实习支教的有效途经。
  --骨干教师支教。要充分发挥市级以上优秀教师等骨干在教育、教学、科研和师德等方面的引领带头作用,组织他们为农村教师开发提供优质的培训资源。省教育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省特级教师讲师团送教下乡活动。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开展组织骨干教师送教活动。
  --高校毕业生支教。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计划”,引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支援农村教育,招募部分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学校支教。
  --管理人员支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有计划地从办学水平较高的城镇学校,选派部分业务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的校长或中层干部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职,指导和帮助受援学校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同时,选派农村学校校长到城镇学校挂职锻炼,学习现代教育管理经验,增强管理能力。
  (六)支教工作方式。
  --全职支教。全职支教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带班上课,指导和帮助年轻教师提高教学和科研能力;全职支教管理人员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学校管理,全面提高受援学校的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支教工作期限为一学年及以上。重点安排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城镇教师和城镇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高等师范院校的新聘教师和被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参加。
  --兼职支教。兼职支教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对农村学校的学科教学、学校管理、校本教材的开发和培训、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指导和引领。兼职支教实行累计工作量制,累计达到480个课时视为完成一年的支教任务。重点安排具有高级职称的城镇教师、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以及高等师范院校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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