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旅游局关于印发《太原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旅党字[2006]2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太原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太原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旅游行业的实际,就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几年来,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经济成分多样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商业贿赂已经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商业贿赂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直接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还腐蚀党员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治理商业贿赂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解决发展所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旅游行政部门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对这个问题要有清醒的认识,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对这项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文件,充分认识其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强化监督。要坚决纠正在各项旅游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要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通过专项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基本原则: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以及旅游经营等领域中存在的不正当交易的商业贿赂行为。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