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经济委员会关于下发省经委系统2007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经委,委内各处(室),委离退休干部局,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2007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2007年辽宁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深入开展辽宁省经委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辽宁省经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现提出2007年省经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一、突出重点,认真学习与经委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委系统各级公务员要采取各种形式认真学习《
宪法》、《
立法法》、《
民法通则》、《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
行政诉讼法》、《
公务员法》、《
物权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综合类的法律法规;专业处室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掌握与工作密切相关的如《
节约能源法》、《
电力法》、《
公司法》、《破产法》、《
盐业管理条例》等专业类法律法规;企业各部门要根据企业实际认真学习与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维权密切相关的如《
合同法》、《
企业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