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宁省经委关于表彰“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辽宁省经委关于表彰“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市经委,各有关单位、企业:
  2001-2005年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实施期,在原国家经贸委、国家发改委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经委、单位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辽宁省经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四五”普法规划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与全省经济工作相结合,大力开展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经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经委系统的依法行政、依法治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也涌现出了一大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经委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省经委决定,对沈阳市经济委员会等35家先进集体,崔日山等29 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 ,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在2006-2010的“五五”普法宣传教育中取得新成绩,作出新贡献。
  省经委号召经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认真贯彻“五五”普法规划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开拓创新,努力做好“五五”普法工作,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 2001-2005年辽宁省经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辽宁省经济委员会
2006年10月12日

  附件:
2001-2005年辽宁省经委法制宣传教育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 先进集体
  沈阳市经济委员会
  大连市经济委员会
  鞍山市经济委员会
  锦州市经济委员会
  营口市经济委员会
  铁岭市经济委员会
  朝阳市经济委员会
  盘锦市经济委员会
  省经委投资与规划处
  省经委科学技术处
  省经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
  省经委医药处
  省经委电力处
  省经委石油化工处
  抚顺市经济委员会综合法规处
  本溪市经济委员会综合法规处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