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各旅游事业单位,要成立旅游安全事故处理应急救援领导组,依照旅游安全管理监督职责,协助市旅游部门,对旅游企事业单位的旅游安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和严格管理。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旅游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对旅游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旅游安全监督检查,应予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阻扰旅游安全监督检查。
(一)各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定期召开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分析部署旅游安全工作,对会议确定的重大安全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确定各项措施,必须严格实施,认真抓好落实,并将旅游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情况报有关部门。
(二)各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旅游旺季或旅游黄金周开始前,对各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状况,特别是容易发生旅游安全事故的单位及设施、经营场所、应急措施等有关事项,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排除重大危险源,坚决防止群伤群亡事故的发生。各旅游企事业单位,也要按照上述要求,进行自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 各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各有关部门和旅游企事业单位组织的各类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必须事先制定旅游安全保护应急预案、紧急救援措施,对道路、活动场所、项目安全情况,进行细致的考察和审核,严格进行监督检查,并报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备案.
(四)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继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并纳入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抓,承办部门具体抓,实行目标责任制,划分责任区,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有标准、有要求、 有安排、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有落实效果。
七、组织领导
为了进一步预防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对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市旅游局成立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
组 长: 马志
成 员: 牛庆扬、赵金英、张耀民、黄道义、李晓玉
领导组办公室由市旅游局机关各处室、市旅游执法监察大队和旅游培训中心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组成。
办公室成员:王少华、张莹、任健儒、刘小平、黄健宏、张贵河、胡晋爱、赵春良、乔玉萍、侯雪萍、贺锐、崔红、张菁涛、张树隆、曹晋忠、于宏伟、员超、
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和处理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旅游安全事故向市政府或安监局的报告与组织协调;行业管理处负责应急预案的完善、修订和旅游安全事故向省旅游局的报告与协调;规划统计处,负责旅游景区安全事故向省旅游局的报告与协调;政策法规处,负责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发生事故向省旅游局的报告与协调工作;市旅游执法监察大队具体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调查取证和具体实施救援。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按照各自的职责,履行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