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宁省经委关于印发《省经委2006年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经委关于印发《省经委2006年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有关直属单位:
  省直目标办和省政府法制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2006年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方案>的通知》(辽政法发[2006]10号),根据委领导指示及我委工作安排,现将《省经委2006年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市经委参照《省经委2006年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实施方案》,按照当地目标办及法制办要求,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省经委2006年行政执法责任制
评议考核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和《省政府2006年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方案》(辽政法发[2006]10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省经委依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建立廉洁、勤政、高效、务实的行政机关为目标,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责任制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加快推进和完善省经委依法行政工作。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组织领导
  省经委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经委主任张耀军担任,副组长由杨锡怀担任,成员由张卫国、王若武、宋媛、张六一、刘炳新、 赵红组成,办公室设在综合法规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刘炳新、赵红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对涉及本机构目标任务的完成负直接责任,其他行政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分工,对有关具体目标任务的完成负直接责任。
  三、接受评议考核的部门
  接受评议考核的单位为省经委各处室、具有执法职能的直属单位。重点对具有行政执法职能、行政许可事项的处室和单位进行考核。
  四、评议考核内容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