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方法和步骤
(三)突出重点。“放心消费城市”创建活动要紧密围绕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投诉多、社会关注度高的行业和单位,以薄弱环节为切入点,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当前,我市以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建筑装饰材料、家具、电子通讯等行业为工作重点,各区县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确定本地区阶段性的创建工作重点,使创建活动更具针对性和创造性。
(四)整体推进。创建活动采取先易后难、典型示范、逐步推开的方法,由点向面拓展,科学安排,注重实效。从侧重抓好食品、药品安全为主向提高居民整体消费质量延伸,从侧重创建“放心消费”单位为主向消费领域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延伸,从侧重优化城镇消费环境为主向整体提升城乡消费环境延伸。
(五)分步实施。坚持逐年评选“放心消费”单位,逐年扩大创建范围。2007年,各区县要通过宣传发动,首先选择一批行业排头兵单位先行试点,集中力量抓好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创建活动,努力形成符合自身实际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运作模式,并评选出一批“放心消费”单位。2008年,在评创“放心消费”单位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向同行业其他单位、推向其他行业,全面启动行业及社区、街镇创建活动,并评选出一批“放心消费”行业和街镇。从2009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放心消费”区县创建活动,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全面评创“放心消费”单位、行业、街镇和区县。
(六)考核评定。“放心消费”单位、“放心消费”行业、“放心消费”街镇,“放心消费”区县的评选工作,由市“放心消费城市”创建活动办公室综合考核,最后报市“放心消费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评定、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七)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城市”创建活动。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各区县政府及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放心消费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具体承担“放心消费城市”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工作。各区县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企业是“放心消费城市”创建活动的主体,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让广大群众买的放心、用的满意。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主动参与,努力营造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