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城市创建活动的意见
(宁政发(2007)17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统一要求和部署,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放心消费城市”创建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城市”创建活动,保障消费安全,推动市场繁荣,维护社会稳定,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经过3-5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一套具有南京特色,比较科学和完善的放心消费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一个渠道畅通、反应快捷、运作高效的消费维权全新机制,逐步形成一批“放心消费”单位、行业、街镇和区县,把南京建设成为全国消费最放心的城市之一。
--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因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引发的重特大事故为零。
--消费环境更加和谐。消费者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商品质量合格率明显提高。商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其中,食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药品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农资商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建筑装饰材料、家具、电子通讯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市场监管合力进一步增强。初步建成全市联网、市区县连通的汇集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农林、税务、海关、金融等各相关部门力量的企业信用监管信息立体网络。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消费领域经济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和遏制。
--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参与率达95%以上。
--企业自律机制基本建立。大中型超市、卖场、批发中心全面实施商品准入工程。经营食品、药品等重点企业和单位全部建立和落实企业自律制度,具备较好条件的,建立食品快速自检体系。
--维权网络进一步延伸。街镇、社区、行业和大型经营企业消费维权网络覆盖率达85%以上。消费者申投诉处理率达100%,消费者申投诉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全社会消费维权意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对“放心消费城市”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