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坚持市、县(区)交通安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实施乡镇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有关部门综合解决交通安全隐患问题。
3、按照《南京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意见》(宁政发〔2006〕173号),强化各级、各部门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责任,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和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的督促检查,加大重特大交通事故责任追究的力度。
4、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建设农村交通警务室,全面推行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机制,提高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5、加大事故黑点排查治理力度。重点提高事故多发路段排查筛选的准确性,治理措施的针对性,治理方法的科学性和治理效果的实效性,努力实现市县两级政府统一筹措整治资金,统一安排整治,统一组织验收,整治率达到93%以上。
6、深入开展校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校车安全检查和登记备案制度,严格校车检验和驾驶人资质审查,不断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状况,确保校车交通安全。
7、强化重点车辆源头监管,督促客运企业、旅游公司做好客运车辆GPS卫星定位系统的推广普及。加强公共运输单位驾驶人驾驶资质审核,完善“红黑榜”排名管理制度,建立驾驶人荣誉制度,会同保险部门推行“交强险”费率浮动制度。
8、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
交通部《关于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平安畅通高速公路”活动,加强恶劣天气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建立省际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联动协作机制,提高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9、继续开展驾驶培训质量信誉管理,定期调查驾校学员满意度,营造诚实守信的驾培市场环境,建立培训质量信誉管理长效机制。
10、加大对汽摩配件市场的监管力度,将汽摩配件市场和城郊结合部维修点做为重点,开展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和商品质量及来源合法性的检查,依法惩处经销假冒伪劣汽车配件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的汽车维修点、改装点。
(四)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进一步提高交通畅通水平。由市公安局、建委、交通局、市政公用局、市容局、残联、地铁建设指挥部、三区二县政府落实。
1、深化文明交通行动。巩固路口行人和非机动车秩序管理,深化文明示范路口和文明示范街区创建活动。按照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规范停车,强化管理,提升静态秩序管理水平,实现市区主要路口和主干道交通秩序进一步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