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关于批转市道路交通综治办《南京市2007年“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发(2007)17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道路交通综治办拟定的《南京市2007年“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南京市2007年“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市道路交通综治办 2007年6月)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环境,保持“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关于2007年实施畅通工程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以构建“和谐交通、文明交通、绿色交通”为目标,把实施畅通工程工作与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有机结合起来,继续突出规划先导,突出建管并举,进一步加快城市道路建设,提升整体管理水平;不断改善交通秩序,努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矛盾,实现人、车、路统筹发展,有序、畅通、安全协调兼顾,努力为全市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平安、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着力解决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城市平均车速增加10%;公交分担率增加3-5个百分点;公交运行速度增加15%;“交通文明示范路”行人、非机动车遵章率分别达到93%和95%。巩固和保持畅通工程在全国领先水平,促进城市交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坚持科学规划,进一步提高交通布局发展水平。由市规划局、建委、公安局、交通局、市政公用局落实。
1、根据南京交通发展,按照部门职责,分别编制调整完成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交通管理规划、交通安全规划、停车场专项规划、公共交通专项规划。
2、完成《南京市主城与“一城三区”交通通道布局规划》,确定通道的规模、布局、形式和功能定位,落实“一城三区”跨江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