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主要行政行为的程序性制度,把保证公民的陈述、申辩、投诉、要求举行听证、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一系列权利作为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工作的重点。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行政执法部门一定自由裁量权的,要制定执行性的规范性文件加以规范。
4.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的案卷。通过案卷评查制度加大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
5.强化政府层级监督制度。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
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是评价行政执法情况、检验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正确行使职权和全面履行法定义务的重要机制,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环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一)评议考核的基本要求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应当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议考核中,要公正对待、客观评价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评议考核的标准、过程和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议考核结果要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行政执法人员绩效的重要依据。
(二)评议考核的主体
各级政府负责对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所属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各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具体实施对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具体实施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由上级部门进行评议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