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行政村通水泥路(油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政府决定,“十一五”期间,以行政村通水泥路(油路)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发展,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根据交通部《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2006年第3号令)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决定》(皖政〔2005〕7号)等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观念
农村公路是广大农村地区基础性、公益性设施。实施行政村通水泥路(油路)建设,加快农村公路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是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必须承担的责任。近几年来,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实现了乡乡镇镇通油路和行政村通公路。但农村公路等级标准较低,综合路况较差,抗灾能力较弱,通行能力不强等问题,仍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绝大部分行政村尚未通达水泥路(油路),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加快农村公路发展,重点组织实施行政村通水泥路(油路)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紧紧抓住历史机遇,全力组织实施行政村通水泥路(油路)建设,努力开创全市农村公路发展新局面。
二、明晰指导思想,确立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养并重,协调发展”的原则,以拓宽资金渠道为手段,以加快建设为主题,以加强养管为保障,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技术等级、通达程度和服务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良好的交通条件。
(二)主要任务:“十一五”期间,计划投资10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4000公里。重点是实施行政村通水泥路(油路)工程,并有计划地同步实施县道升级改造工程和乡镇之间油路连接工程。
(三)总体目标:“十一五”末,全市基本实现行政村通水泥路(油路),农村公路县道基本达到三级以上公路标准,乡镇之间基本形成油路连通,构筑干支循环、内通外联、结构合理、设施完善的农村公路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