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验收考评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陕农发[2005]39号 2005年6月29日)
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省农垦总公司、省监狱管理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今年是国家农发办对我省进行三年验收考评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拟从今年起,改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验收方式,实行县级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进行竣工验收准备,地市级检查验收准备情况,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对各类竣工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进行抽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增减中央财政投资的依据。为了抓紧做好国家验收考评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迎接国家验收考评,现将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国家验收考评的内容
最近,国家农发办下发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农办[2005]64号),对今年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考评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项目前期准备,主要包括:农业综合开发与当地经济、农业发展规划的结合情况;项目库建设及入库项目动态管理情况;开展项目评估论证工作情况,项目评估中提出问题的改进情况;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建设情况等。
(二)项目计划执行和工程质量,主要包括:项目计划执行和变更情况;土地治理项目各项措施的实施情况,渠系工程及其它工程规划设计情况;产业化经营、专项科技示范项目建设规模、服务体系、带动农户等情况;工程建设质量情况。
(三)项目管理及运行机制,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内部控制、管理机制情况;项目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项目资金公示制度执行情况;项目形成国有资产登记和移交情况;工程管护情况;档案资料管理情况;项目审计监督机制落实情况。
(四)资金管理,主要包括:各级财政资金到位、拨借和使用情况;集体和农民筹资投劳情况;资金投入比例情况;财政有偿资金使用、管理和回收情况;资金“三专”管理和县级报帐制的执行情况;审计及相关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前期工作费、技术推广费的提取、使用和事业费的安排情况。
(五)项目效益,主要包括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情况,改善农业基础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情况;发展优势农产品的示范带动作用、增加财源、增加农民收入情况;专项科技示范项目经营运转、工程设施利用及计划批复的示范、辐射及带动指标完成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