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是国家为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帮助贫困群众发展生产设立的专项资金,各地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管好用好。要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安排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户运行,确保有限的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挤占挪用和贪污扶贫资金,一旦发现,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凡上年挪用、挤占扶贫资金的县(区),省上将在下年度的资金安排计划中予以扣减。
四、切实加强对秦岭北麓山区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
为了确保秦岭北麓山区扶贫开发取得实效,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以扶贫开发总揽秦岭北麓山区农村工作的全局,实行扶贫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把扶贫开发成效作为考核当地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的重要依据。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县乡机构改革,各地要调整加强扶贫开发任务较重的县、乡两级领导班子,并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保持主要领导干部的相对稳定,以保证扶贫开发工作的连续性。
落实秦岭北麓山区扶贫开发各项任务,关键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越是贫困的地方,越要选好带头人。各地要把秦岭北麓山区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结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按照“围绕扶贫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扶贫”的思路和“五个好"的要求,切实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实施扶贫开发,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中的战斗堡垒作用。要把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培训作为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帮助他们提高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要继续实施“双万工程”,把选派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乡村挂职锻炼和提拔使用结合起来,使更多的年轻干部能够在扶贫开发主战场建功立业,锻炼提高。
搞好秦岭北麓山区的扶贫开发,必须动员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打总体战。各地要组织动员当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两联一包”定点扶贫工作,同时要广泛争取区内外、省内外、国内外社会各界对秦岭北麓山区扶贫开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积极开展“希望工程”、“光彩事业”、“双学双比”以及“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秦岭北麓山区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
建立健全扶贫开发工作机构,是保证秦岭北麓山区扶贫开发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各地要根据《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要求和今年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纪要精神,设立扶贫开发工作机构,选配得力人员从事此项工作,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省、市、县三级都要加强对秦岭北麓地区县、乡扶贫干部的业务培训,使他们能够尽快地胜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