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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领导干部和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两联一包”扶贫工作的通知

  三、“两联一包”扶贫工作的组织形式与管理。
  (一)帮扶形式:副省级以上现职领导干部联系一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包扶一个重点村;省级各部门、各单位联系一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帮扶一个贫困乡(镇),包扶一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规模大、实力强的单位要包扶2-3个重点村;县(处)级单位联系一个贫困乡(镇),包扶一个重点村。
  (二)组织管理:“两联一包”扶贫工作,采取分级负责、分层管理的办法。在同一个县(市、区)参加扶贫的单位,统一编为一个扶贫工作团,由其中第一个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团长由牵头单位的厅级领导担任。牵头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协调召集扶贫团会议,研究落实工作任务;帮助解决联县扶贫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督促检查参扶单位的工作情况;负责全团联县扶贫工作的总结评比。
  各市、县的定点扶贫工作由各市、县政府负责管理。每年年终,各牵头单位和各市、县要将全团和当地定点扶贫工作情况报省政府下乡联县扶贫办公室。
  凡承担省上“两联一包”扶贫工作任务的中央驻陕单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当地市、县不再重复安排扶贫任务。
  四、参与联县扶贫的单位,要加强对扶贫工作的领导,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部门。要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组,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干部到重点村开展工作。工作组的人数一般不少于2人,全年累计在包扶点工作不少于100天。参扶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每年深入包扶点检查指导工作不少于3次,帮助解决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五、参与联县扶贫的单位,要把开展联县扶贫与培养锻炼干部有机结合起来,注意选派素质较高的中青年干部到扶贫点开展工作。各牵头单位要选派一批处级干部或后备干部到包扶点挂职锻炼,每年轮换一次。由省委组织部和省扶贫办共同安排。
  六、由省扶贫办组织,每年年终对当年的“两联一包”扶贫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各牵头单位和市、县主管部门参加,以扶贫团为单位,采取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的办法,对每一个参扶单位的联县扶贫工作进行严格检查考核。对当年完成包扶任务,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各扶贫工作团和市、县主管部门评选推荐,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限期改进;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部门领导和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七、参扶单位要对下乡扶贫人员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挂职扶贫干部在派出期间,要保留在原单位的职位。参加扶贫干部的生活补助由派出单位自行解决。当年被省上评为“两联一包”扶贫先进单位的,所有参与扶贫人员每人奖励500元;被评为扶贫先进的个人,所在单位要在年度考核中按优秀对待(不占单位指标),并每人奖励500元。扶贫人员下乡工作期间每天补助生活费10元,途中补助按出差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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