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编写、印发“五五”法制教育宣传教育材料。根据全市旅游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要求,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局直各单位,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组织编写、印发本部门、本单位的“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材料。
( 3 )培训骨干,建立一支旅游法制宣传教育的宣传队伍。市旅游局将适时开设旅游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班,培养一批法制宣传骨干。
( 4 )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培训、群众活动、等各种有效形式,多方动员、宣传,为旅游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2、2006年至2010年为旅游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实施阶段。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市旅游局及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局直各单位,各旅游企事业单位确定的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内容进行组织实施。主要工作有:
( 1 )市旅游局负责组织机关和各相关单位,开展学习教育、法律知识测试等活动;组织开展法律宣传群众活动,广泛印发宣传品;并通过新闻媒体、太原旅游信息网等广泛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宣传有关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宣传有关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规则,宣传旅游业发展的各项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 2 )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局直各单位,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全市旅游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结合当年的旅游工作重点,确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 3 )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局直各单位,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不断完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做到有组织、有内容、有监督。
( 4 )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局直各单位,各旅游企事业单位,每年要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市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备案。
3、2010年为旅游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总结验收阶段。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由市旅游局“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组根据“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要求,对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局直各单位,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贯彻实施规划情况进行逐一检查验收,对“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效果作出评估,对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二)方法
1、联系实际,狠抓落实。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局直各单位,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形式主义,保证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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