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旅游系统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是推行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目标之一,是法制宣传教育成果在旅游系统的具体体现。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推进旅游业的法制实践,同时在旅游法制实践中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接受旅游法制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以法制教育为基础,提高旅游系统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水平,推进依法治旅的进程。
4、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要在旅游业树立良好的行风,在各级旅游行政管理机关树立正气。要通过旅游法制宣传教育,将依法治旅和以德治旅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旅游系统的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 工作要求
(一)旅游系统的所有干部职工都要自觉接受法制教育,认真学习
宪法和国家各项基本法律制度,掌握旅游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做到学法、知法、用法、护法。
(二)旅游行政管理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深刻学习领会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学习有关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学习有关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规则;系统学习旅游业发展的各项法律法规。
(三)旅游行政管理干部要作学法用法表率,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要系统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牢固树立依法治旅、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观念;要全面掌握旅游法制体系,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要熟悉旅游市场的各项规则和规律。
(四)旅游企业管理人员要重点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国际贸易法律知识、旅游行业管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法律知识、企业改革法律知识以及与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要熟知旅游行业管理的各项法律和规则。要负责本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把学习法律法规纳入日常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和方法
(一)实施步骤
旅游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大体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1、2006年为旅游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启动阶段。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做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基础性工作,保证“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工作有:
( 1 )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局直各单位,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在“四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我市旅游业总体发展形势,按照依法治市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刻领会依法治旅,充分认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旅游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计划和措施,要保证领导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人员落实、经费有相应保障。有关规划请于2006年9月底前报太原市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备案。联系电话5679017,传真5679015,联系人黄建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