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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搞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的通知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搞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的通知
(陕扶发[2002]2号 2002年7月15日)


各市、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为了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和《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精神,结合近年来我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的实际,现就搞好全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搞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的重要意义
  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扶贫开发的主战场,也是扶贫开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探索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的有效途径,省上从2000年起,先后在全省138个贫困村组织开展了试点工作,各市、县也相应地选择了一批贫困村进行了试点,为全面实施重点村建设工作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和《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的要求,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从今年起全面实施重点村建设工作,这是适应新形势对扶贫开发工作思路的战略性调整,也是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实现脱贫致富的根本举措,必将促进全省经济跨越式发展,为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奠定坚实的基础。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搞好重点村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参与式扶贫的要求,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身重点村建设,努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的收入水平,把党和政府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落实到重点村,确保顺利实现《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和《陕西省扶贫开发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
  二、进一步明确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根据陕西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新阶段我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紧紧围绕增加贫困人口经济收入这个中心,以提高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按照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改善贫困村的村容村貌,努力提高贫困人口素质,稳定地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为全省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奠定基础,为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做出积极贡献。
  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四条原则:
  (一)综合治理,整体推进。要把发展生产同提高生活水平结合起来,既要注重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又要注重改善生活条件,积极促进与之密切相关的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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