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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

  扶贫移民搬迁的对象必须是生存条件恶劣或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贫困村组和贫困户。对移民新村进行一次规划,分步实施,户建为主,量力而行,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各级政府帮助移民户解决宅基地审批、土地调整、户口迁移和子女上学等问题,协调各部门认真落实移民新村“五到村” (水利部门引水到村,电力部门送电到村,发改委、交通部门负责道路到村,邮电部门负责邮递、电话到村,广电部门负责广播电视到村)政策,确保移民新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落实。扶贫移民搬迁与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结合,与小城镇建设结合,与退耕还林结合,与产业结构调整结合,与农业综合开发结合,增强移民搬迁的效果,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继续执行省级“1+5”(即每搬迁1人补助1000元,每户再补助5000元)的扶贫移民建房补助标准和市、县两级每搬迁1人各配套500元的规定。重点村中无房、危房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可按移民扶贫的补助标准就地建房。
  (三)加大信贷扶贫资金投入,培育主导产业,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按照市场导向、项目覆盖、龙头带动、贷款扶持的思路,加大贫困地区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步伐,扶持壮大龙头企业,推动产业化发展,稳定增加贫困户收入。
  充分发挥信贷扶贫资金的导向作用,加快贫困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探索信贷扶贫到村到户的有效方式,提高扶贫贷款到户率和使用成效,扶持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加快建立高效农业产业体系。
  大力扶持贫困地区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以农副产品加工、销售、出口为重点的龙头企业,积极引导企业和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农民增收。
  围绕产业开发,扶持建设一批城镇中心市场、农副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培育一批运销大户,大力发展信息中介组织,积极建立营销网络,切实搞活流通市场。
  (四)搞好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加大科技扶贫力度,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培训就业、跟踪服务的原则,加大贫困地区劳动力输出前技能培训力度,做到培训、就业、脱贫相结合,达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稳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充分利用现有各种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对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积极推广订单培训,对学员就业后进行定期回访,搞好跟踪服务。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培训对象必须是在册的且具有一定文化素质的贫困户子女。引进、示范、推广一批先进农业实用技术,提高贫困地区的科技应用水平。继续实行技能培训省级报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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