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继续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保持大体相当;职业技术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每年招生1.4万人左右,在校生达4.2万人;重点建设6-8所规模在3000人以上的国家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将其中2所建设成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6-8所规模在2000人以上的省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国家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要建成省级以上实训中心,并拥有省级以上重点建设专业,省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要建成市级以上实训中心,并拥有市级以上重点建设专业。
二是加快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级技工教育。重点建设好现有的2所职业技术学院,到2010年,全日制在校生达到1万人以上;同时将市高级技工学校升格为技师学院,以培养高级技工和技师为主,学校规模达到5000人以上。力争将上述3所院校建设成为国家级或省级示范性职业技术院校。
三是加强农村职业教育,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各镇(区)政府要加强统筹,农业、科技和教育部门发挥各自优势,把农业技术推广、科技开发和职业教育培训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发挥镇(区)职业学校和职业教育实训中心的作用,优化整合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资源,积极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对农村富余劳动人员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各级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和培训机构要切实承担对农村富余劳动人员的培训任务,并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四是依法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发展,变单一政府办学为多元市场办学。鼓励和扶持民办职业学校及其他职业培训机构的建立与发展,依法加强管理与监督。重点扶持重型化工业、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其它技术密集型企业建立培训机构,加强企业自我培训。
五是实施中山市技能人才培养“2553”计划。从2006年起,每年培养中级技工2万人,高级技工5000人,技师500人,高级技师30人。至2010年,使全市技能人才达到61.5万人以上,其中高级技能人才达到6.2万人以上。
六是广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培训。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的相互沟通与衔接,使职业教育成为我市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广泛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培训、新生劳动力培训等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促进学习型社会建立。中山市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发挥职业培训的龙头作用,向各级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开放各类技能培训练习场所,提高各类学员的技能操作水平,并给通过考评的学员发放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改革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