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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
(中府〔2006〕2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满足我市现代化建设对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的迫切需要,有效促进社会就业和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现就进一步发展我市职业教育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职业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职业教育是教育体系中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目前我市经济处于重要转型时期,而当前我市人才状况还不能适应经济转型的要求,全市企业165.46万从业人员中,技能人才只有48.8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29.49%,高级技工以上技能人才只有3.43万人,仅占技能人才总数7.03%,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继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科教兴市、产业强市战略,实现中山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全市劳动者素质,全面提高城市自主创新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加速中山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必然要求;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实现我市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各镇(区)和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加快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性,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抓住机遇,采取强有力措施,推动全市职业教育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明确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市场需求为依据,切实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坚持体制与机制创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职业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产业发展、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定位准确、特色鲜明、灵活开放、自主规范发展,有中山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二)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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