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要求
1、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要求。公开发表的论文报告类,须提交报刊原件1份,复印件2份;未公开发表的,须提交打印稿一式3份;复印件与打印稿均须使用A4纸,于左侧装订。申报著作类成果的,须提交著作3本。所有参评成果均须填写《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见附件2)一式3份。申报材料、汇总表及其电子版(Excel格式),请于2007年7月3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普教科(0375-2629928,电子邮箱:pjkcc@126.com)。申报者请自留底稿,所报材料评审后予以存档,不再退还。
2、工作创新案例申报要求。填写打印《工作创新案例申报表》(见附件4)1式5份,活动简介要事实清楚,条理清晰,说明其产生背景、主要做法、基本成效、推广普及、社会反响等情况,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申报材料及汇总表,连同电子版于2007年7月1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普教科,联系人:李春城电话:2629928,邮箱:pjkcc@126.com。
申报工作以县(市、区)教体局、局属各中学为单位组织。本通知及有关申报表格可在平顶山市教育城域网络网站下载。
四、组织领导
成立平顶山市中小学德育优秀科研成果暨工作创新案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普教科。各单位要重视这项活动,认真组织,遴选,充分展示本地区德育工作的成绩。对活动组织卓有成效的单位将颁发优秀组织奖。
附件:1.平顶山市中小学德育优秀科研成果和工作创新案例申报指标分配表
2.河南省中小学德育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
3.河南省中小学德育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汇总表
4.河南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创新案例申报评审表
5.河南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创新案例申报汇总表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
平顶山市中小学德育
优秀科研成果和工作创新案例申报指标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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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 位 │ 优秀科研成果 │ 工作创新案例 │
│ │ ├────────┬───────┤
│ │ │ 部门 │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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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汝州市 │ 3 │ 2 │ 2 │
├─────────────┼──────────┼────────┼───────┤
│ 舞钢市 │ 3 │ 2 │ 2 │
├─────────────┼──────────┼────────┼───────┤
│ 宝丰县 │ 3 │ 2 │ 2 │
├─────────────┼──────────┼────────┼───────┤
│ 鲁山县 │ 3 │ 2 │ 2 │
├─────────────┼──────────┼────────┼───────┤
│ 叶县 │ 3 │ 2 │ 2 │
├─────────────┼──────────┼────────┼───────┤
│ 郏县 │ 3 │ 2 │ 2 │
├─────────────┼──────────┼────────┼───────┤
│ 新华区 │ 2 │ 2 │ 2 │
├─────────────┼──────────┼────────┼───────┤
│ 卫东区 │ 2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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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河区 │ 2 │ 2 │ 2 │
├─────────────┼──────────┼────────┼───────┤
│ 石龙区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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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属各高中 │ 2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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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属各初中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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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办 │ 2 │ 2 │ 2 │
├─────────────┼──────────┼────────┼───────┤
│ 合 计 │ 30 │ 24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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