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2007年放暑假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各学校,社会力量办学单位:
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即将结束,现将2007年暑期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城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七月五日放假,八月三十日至三十一日学生到校报到,九月一日正式上课。
城市中等职业学校放假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多可推迟或提前一周放假。
农村中小学和职业学校的放假时间由县(市、区)教体局自定。
二、各学校要妥善安排好本期的复习、测试和对学生的鉴定工作。不允许按测试成绩公布学生名次,在放假前要做好本学期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力求公平、公正、公开,并结合课改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推进课改进程。
三、暑假期间,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除布置少量的假期作业外,一律不准安排学生集体补课,不准组织学生提前上新课。学校要教育学生在家做适当的家务劳动,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
四、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不得将教学用房出租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暑假文化课补习班,教师不得动员或组织本校(班)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文化补习班(包括在中小学内张贴、发布有关招生广告、宣传资料等)。各中小学要利用假期,做好教师的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五、各中小学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妥善安排学生的暑假生活。放假前,各中小学要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省、市有关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文件规定,要以防溺水、防中毒、防雷电、防火灾、防交通事故等为重点,集中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要严格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暑期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组织要在中学、小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班会、思想品德课、期末总结、团队活动等多种形式对中小学生开展自觉远离网吧和文明上网的教育,充分利用黑板报、校园广播、校园网等形式加强宣传。同时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宣传教育,要求家长依法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监护。暑假中要组织学生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如读一本好书,做一件好事,参加一次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进行社会调查,写一篇社会调查报告等。有条件的学校,暑假期间尽可能向学生开放图书馆、微机室和体育场地,让学生过一个文明、愉快、安全的暑假。各中小学、幼儿园一律不准组织师生到外地或较远的地方开展集体活动,对执行不力,管理不严,发生安全事故者,要严肃追究领导者和组织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