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平顶山市物价局关于在全市开展“价格服务进医院”活动的通知

  1、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医院有关人员、患者座谈会,广泛征求对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管理和医药价格公示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2、定期召开医药价格联席会议;
  3、协助医院设立价格咨询台、价格监督意见箱,公布价格投诉电话,了解和掌握医院药品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
  4、努力帮助医院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5、会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医院把好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关,防止虚高药品和耗材进入医院;鼓励医院推广使用医疗新技术、新手段,努力降低服务成本。
  (四)向医院宣传医药价格政策,积极提供价格政策服务。
  1、协助医院对医护、管理等有关人员进行医药价格政策培训;
  2、主动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将价格管理的相关政策送到医院。
  (五)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维护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1、开展医药价格、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巡查;
  2、切实加强价格社会监督;3、建立快速处理价格举报的工作机制。
  (六)开展争创“价格诚信医院”活动。评选“价格诚信医院”应制定考评标准,从严把关、宁缺毋滥。“价格诚信医院”必须做到模范遵守医药价格法规政策,无明显价格违法行为;按规定搞好医药价格公示及明码标价工作;免费向门诊患者提供费用清单和向住院患者提供一日清单;不违反规定开大处方或对患者进行重复检查。要通过价格网站等形式宣传守法经营、价格诚信,提高其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五、时间安排
  各县(市)、区物价局、卫生局接到通知后,及时与医院沟通协调,因地制宜,拟定方案,组织实施,要求各有关医院在七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将在八月份验收。
  六、几点要求
  1、通过开展“价格服务进医院”活动,要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扩大影响、务求实效。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增强服务意识、价格自律意识。
  2、通过开展“价格服务进医院”活动。深入宣传价格政策,推动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围绕进医院,患者关心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价格法制法规知识进医院培训学习,把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送到医院当中去。
  3、通过开展“价格服务进医院”活动,主动上门服务宣传物价政策法规,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收费的社会监督网络,协调价格矛盾,接受群众投诉,解决价格纠纷,横向纵向协调,共同架起物价部门同医院患者沟通的桥梁,切实维护群众的价格权益。成为政府支持,群众欢迎、社会反映良好的价格服务“品牌”。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