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物价局关于全市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平价费[2007]90号)
市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办《关于收取培训费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印发<2006-2010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豫发[2007]8号)和《河南省党政机关短期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豫计收费[2003]2303号)的有关规定精神,经研究,现将你办和市委党校对全市93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集中培训收费标准及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培训费。培训时间7天,每人每天不超过15元。每天培训时间不少于6个学时,不培训不得收费。
二、资(材)料费。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可另外收费。由出版社公开发行的教材,按定价收取;属培训单位自编或购买外单位辅导材料或讲义的,按实际印刷工本费或进价收取。
三、食宿费。按不超过当地关于会议费用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