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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旅游局关于开展2007年度全省期满五年星级饭店复评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旅游局关于开展2007年度全省期满五年星级饭店复评工作的通知
(浙旅管理〔2007〕90号)


各市旅游局(委)、义乌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根据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标准有关饭店五年制复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今年的星级饭店复评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评定期满五年的饭店时间范围确定为:2002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评定的星级饭店。五星级饭店参加国家星评委的复评。经统计,全省有125家列入今年复评范围。去年因装修改造等原因未参加复评的饭店也将列入今年复评范围。
  二、各级星评委根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以及国家旅游局《星级饭店访查规范》开展复评工作。按照评定权限与后续管理权限相对应的原则进行,即一、二星级饭店由各县(市、区)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复评,三星级由各地市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复评,省星评委组织四星级饭店的复评,并负责对全省复评工作的组织、指导、巡查、协调等。
  三、各地应积极完善星级复评制度。要尽快建立从复评的申报到复评后告知等完整的星级复评的体系。其基本步骤:
  1、各市饭店星评委向本地各到期的星级饭店发放《评定期满五年星级饭店复评申请表》,告知复评依据、方法及时间等。
  2、饭店填写复评申请表格后,向当地市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申报,并根据星评要求开展对照自查。
  3、根据饭店情况,实施有针对性的复评,并告知复评结果。复评结果主要分为:“通过”,“限期整改后通过”或“不予通过”。对于限期整改以及不予通过的饭店,应加强整改,并以适当的方式在社会公布。
  4、各市饭店星评委向省饭店星评委上报复评饭店的汇总情况。
  四、复评以暗访、明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逐渐推行暗访巡查的做法。暗访巡查以《星级饭店访查规范》为依据,以神秘消费者的形式进行全面访查,以访查报告的方式向饭店反馈访查情况。
  明查须对星级饭店的必备条件、选择项目、必备分数以及软件内容进行重新评定和打分。检查组须将各饭店《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报告书》中饭店的基本数据及评分数据输入“浙江省星级饭店管理网”,并在网上填写《星级饭店复评登记表》。
  五、今年星级复评工作应把握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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