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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对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进行健康体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对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进行健康体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7〕94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联合制订的《关于对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进行健康体检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关于对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进行健康体检的实施方案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2007年4月11日)

  为推进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保障退休人员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200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要求,决定对市区范围内已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健康体检。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无锡市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组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市各区劳动保障局、卫生局、市社保中心、市退管办、市医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总体计划的制定和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体检范围和对象

  参加健康体检的对象为:市区(崇安、南长、北塘、滨湖、新区)范围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完成职工个人档案移交、已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以下简称企业退休人员)。

  健康体检按照个人自愿、有计划分期分批、70周岁以上高龄企业退休人员优先的原则安排。

  三、实施时间

  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原则上3年为一个周期。第一轮体检从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至2009年12月底结束。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无锡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卫生局制定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的具体实施计划,分期分批完成。

  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的组织工作由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无锡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第一年(2007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的实施对象为2006年12月31日前完成档案移交并纳入社区管理的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年内体检比例达到30%;第二、第三年的实施对象根据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的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的,其该一轮健康体检作自动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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