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整合优化增量资金。超过上年财政支农资金预算安排的增量部分,原则上不再安排到相关部门,整合后集中用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项目。
二、农业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
(一)围绕农业重点工作,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工程建设
1.扶持农村“三大合作”组织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积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生产组织程度,增强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促进农民增收。
2.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政策导向机制和杠杆作用,重点支持建设一批以山水资源、田园风光为主,寓生态保障、观光旅游、科普教育、研究开发、休闲度假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综合园区。积极引导“三资”投资农业,开发建设现代农业园区。
3.实施“一村一品、一村一企”发展战略。通过项目补助、贴息补助和以奖代补等财政杠杆作用,因地制宜扶持农业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发展,加快建设高效农业规模化生产基地,打造一批高效特色产业龙头企业和类型多样、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专业镇、特色村,形成一批以地方名特优产品为主导的知名高效农业品牌。积极引导和推动工商企业投资农业,推进以企带村、村企合作。
4.支持新型乡镇企业发展。支持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乡镇企业的服务平台建设,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市对新型乡镇企业的各项财政扶持政策,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关键技术攻关、贷款贴息、贷款担保、新增投资、市场建设等方面内容。
5.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大力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支持种子(种苗)产业做大做强,支持农业新品种开发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和工程化技术研究与开发,促进农业科技成果与市场对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支持农民技术培训,重点突出技能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农民就业技能和致富本领。
(二)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发展环境
1.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江、湖、河等流域性堤防的除险加固工程,加快农村河塘疏浚、农村河道清淤、农村危桥改造和城乡防洪工程建设,提高防洪排涝、抗旱供水能力,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