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监督检查时间安排及方法监督检查时间为2007年5月28日至2007年7月31日,分为自查、检查和抽查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07年5月28日至6月16日。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所列的主要内容进行自查,认真查找和纠正存在问题。各部门对自查自纠情况于2007年6月18日前分别报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和监察机关。
(二)检查阶段,2007年6月18日至7月10日。各设区市政府法制机构和监察机关组成检查组,对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下一级政府及部门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各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监察机关共同组织对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情况进行检查。对本地区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反馈被检查部门,督促进行整改。各设区市政府将监督检查情况于2007年7月10日前报省政府法制办、省监察厅。
(三)抽查阶段,2007年7月11日至7月31日。可实行各设区市互查和省政府部门联查的方式进行(抽查方案另行下发)。监督检查采取现场抽查、组织暗访、查阅案卷、举行座谈等多种方法进行。四、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对
《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摆上议事日程,精心安排部署。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明确一位领导同志负责,指定机构及专人承担具体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和协调,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要把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紧密结合,注意发现并及时解决行政许可实施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总结推广改进审批方式、改革管理机制的做法和经验。通过监督检查,全面了解行政许可项目的实施情况,尤其是对本省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改变管理方式设立过渡期的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提出削减、调整、下放、改变管理方式的意见。各级政府法制机构、监察机关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负起监督检查责任。检查人员工作要深入,作风要扎实;监督检查报告内容要翔实、问题要准确、对策要可行;要利用当地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河北效能网址(www.hebxn.gov.cn),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对擅自许可、变相许可和违反
《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