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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整改阶段
  (1)对存在问题逐项逐条认真进行整改,建章立制。
  (2)认真查处评议中反映出来的违纪违规问题,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风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3)各单位在10月5日前上报整改情况、问题整改结果和整改阶段工作总结。
  (三)总结阶段(11月25日至12月30日)
  1、各单位要对本单位今年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重点是看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没有、整改的措施落实没有、违规违纪人员处理到位没有等。
  2、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今年评议工作的各种文件、材料归档,待市局目标考核时查阅。
  3、市局对各参评单位和部门综合考评列出名次,通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结果。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市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领导,确保工作落实,成立平顶山市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研究处理有关政风行风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德欣
  副 组 长:康 政
  成   员:苏改铭 何 烨 吴跃辉 张 浩 翟秋敏
  杨  伟
  领导小组在市局监察室设立办公室,承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日常工作,张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动员群众参政议政,对政府及其部门实行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是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的重要措施,要克服厌战思想,克服畏难情绪,进一步增强搞好行风评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为确保评议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将行风评议工作列入今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研究解决行风评议中出现的问题,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行风评议工作正常进行,取得实效。
  (三)要突出重点,解决难点,务求实效。这次行风评议要围绕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高素质环保队伍,以加强各级环保部门履行环境管理职责为重点,以解决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强化依法行政工作,深化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意识,推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要加强督察,严肃纪律。市环保局将不定期派出督察小组,到各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对政风行风评议中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从快从重,严肃处理,重大问题市局要查办督办。凡是个人违规违纪问题,要根据调查情况该处分的处分、该辞退的辞退、涉嫌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坚决移交司法部门;对集体违规违纪问题,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行政责任。当年评议结果作为考核各级环保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纠风工作责任制、评选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的一项重要指标,作为考核部门及其主要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对在2006年平顶山市政府纠风办行风评议中列后5名的县(市)区环保局,市局将视其为2006年度系统目标考核不合格,在全市环保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对局机关科室、局直属单位在政风行风评议中发现严重问题的单位,将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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