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各级人民政府成立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发生时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调运和投放工作。各级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商务、宣传、发展改革、公安、交通、财政、人行、食品药品监督、卫生、工商、物价、质监、农业、畜牧、粮食、供销、石油、海关和电力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负责领导、组织、协调辖区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在预警状态下,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和工作联系制度,协调市场供应的有关问题
2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具体承担监测、收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信息,分析、预测生活必需品市场发展态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协调生活必需品生产、销售、运输和储备所需的资金、物资和人员,组织、协调、监督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完成其它临时交办的任务。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分组办公,下设综合信息组、市场供应组、支持保障组和市场监管组,由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组成,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办公室各组工作职责:综合信息组:承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综合文字工作,协调办公室各组相关事宜;负责有关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外舆论宣传,稳定人心工作;负责信息传递及文件管理工作。市场供应组: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销售工作。支持保障组: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生产、储备和销售所需的资金、能源和交通运输工具。市场监管组:负责监管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情况,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部门分工商务部门: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做好肉类、食糖等商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会同海关等有关部门组织应急商品进口。宣传部门:负责做好新闻媒体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方针组织宣传报道。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应急供应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生产、综合运输协调,保障电力、石油等能源供应。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生产、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的合理费用及时到位,按预算级次提供资金支持和补偿。人民银行:负责协调各金融机构积极支持配合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销售,保障应急供应对流动资金的需要。交通部门:负责根据调运方案,及时组织应急商品的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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