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7〕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石家庄市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
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市场异常波动,保障重大突发事件期间我市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满足人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制定依据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出发点,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安定民心,维护稳定,将突发事件情况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建立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要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分工、科学监测、及时反应和处置得力的基本原则。本预案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全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和《
河北省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
二、市场异常波动的监测报告及确认为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市场异常波动,对县(市)、区以上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进行监测并实行信息报送制度,监测范围和报送时间由市商务部门确定。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以下简称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因突然发生的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战争、恐怖袭击或其它事件,引起粮食、食用油、肉类、蛋品、蔬菜、奶制品、食盐、食糖等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出现抢购,导致一类以上的商品价格一周内上涨30%以上或出现断档、脱销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