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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旅游局关于申报国家、省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通知

太原市旅游局关于申报国家、省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通知
(并旅发[2007]7号)


各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随着旅游产业结构调整、深化和旅游市场需求的多样化,工农业旅游以其特色鲜明、参与性强、差异性显著的特点,通过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开发,形成了多样化的旅游产品,满足了旅游者求新、求异、求知的需求,倍受旅游者的欢迎。为促进我市工农业旅游快速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农业旅游点的范围

  (一)“工业旅游点”是指以工业生产过程、工厂风貌、工人工作生活场景为主要吸引物的旅游点;科技、教育及对海内外旅游者开放的军队、武警训练等旅游点比照工业旅游点的标准。

  (二)“农业旅游点”是指以农业生产过程、农村风貌、农民劳动生活场景为主要吸引物的旅游点;林、牧、渔业旅游点比照农业旅游点的标准。

  二、我市及全省工农业旅游发展现状

  为加快工农业旅游发展,国家旅游局印发了《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检查标准》和《关于促进农村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旅办发[2006]99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工农业旅游的意见》(晋政办发[2005]18号),省旅游局制定了《山西省工农业旅游点条件》和《山西省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检查标准》等。全省各界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大胆创新,积极努力,工农业旅游快速成长。目前,全省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已评审挂牌的有54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点29家。我市发展工农业旅游具备许多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近年来,发展工农业旅游的热潮空前高涨。目前,我市已有“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2家(中国煤炭博物馆和东湖醋园),“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1家(清徐白石沟葡峰山庄)。这些示范点已经成功纳入我市旅行社销售的线路产品中,形成了自己的市场客户群,均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我市工农业旅游发展计划

  2007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创建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工作力度,力求高质量、高标准、高品位,着力培育精品,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促进全市工农业旅游全面发展。为此,各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将有特色、有规模、有潜力的工农业旅游点进行合理规划开发,积极组织申报,切实做好创建工作。市旅游局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适时进行指导、评审。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创建成功后,我们将组织省市主要新闻媒体和旅行社开展追踪报道和宣传促销活动,在省市旅游局组织的各种宣传促销活动中进行推广,并将推介纳入我市旅行社销售的线路产品,努力提高示范点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力争使示范点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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