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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意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意见
(石政发〔2007〕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7年,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奠基之年,也是建设繁荣、文明、和谐新石家庄的起步之年。新的形势,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今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狠抓《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2004-2008)规划》的落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为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繁荣、文明、和谐的新石家庄,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领导,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各级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要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督导和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职责;县(市)、区因换届领导人员调整的,要及时予以更换补充,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石家庄市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市法制办公室要继续做好每次市政府常务会前的学法组织工作,适时组织一至二次有市政府领导、政府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大型法制讲座。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执行,保证每月学习一部法律。

  (三)完善法律咨询服务制度。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要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积极开展工作,为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及重大涉法事项当好参谋助手。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上半年要在现有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内部结构,调整充实人员,为其发挥作用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各县(市)、区政府已成立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的,要发挥好作用;未成立的,要在2007年上半年成立,建立起稳定的法律顾问制度和相应工作机制。在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涉法事项处理决定及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前,各级各部门要注意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各级各部门法制机构,要注意搜集新情况、新做法、新成效和新问题,及时向本级领导和上级机关反馈信息,为搞好依法行政宣传工作提供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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