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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07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六)进一步巩固全省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坚决遏制反弹。
  要以解决执法不规范、乱设站、乱收费、乱罚款、治理超载超限中以罚代纠、只罚不纠以及谋取私利的行为为重点,继续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以及重点部门严查细纠。一是认真落实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关于取消公路基本无“三乱”地区资格的暂行办法》,按照我省的实施意见,坚决纠正和查处以罚代纠、以罚代管及其他执法不规范问题,防止公路“三乱”反弹。二是继续清理道路站点。以“少增加,少延期”为原则,坚决撤并违规设置、已经到期和不符合间距的道路站点。三是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纳入省人民政府责任指标考核之中。地方各级政府、各涉路部门也要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列入年终考核范围。继续实行地方、部门、督导组“三方责任制”,强化责任、落实任务。四是督促涉路部门继续完善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加大明察暗访的力度,建立及时发现和查处公路“三乱”问题的反应机制。五是要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改善鲜活农产品流通环境。六是要继续探索源头治理公路“三乱”的办法,在年内实施计重收费等措施,逐步形成治理的长效机制。年内对治理公路“三乱”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七是严格执行涉及机动车的相关收费政策,坚决制止机动车辆重复检验检测、重复收费。八是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和使用。九是各级监察机关要对群众举报的案件,随时随地严肃查处。对于发生严重公路“三乱”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市、县,要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摘掉该市、县公路无“三乱”牌子。十是坚决纠正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的做法。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加强监管、依法规范征收、杜绝违规减免”的要求,对减免车辆通行费的机动车辆认真开展清理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逐项列出依法享受车辆通行费减免车辆的范围,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审批和明确,凡不符合减免规定的机动车一律停止减免车辆通行费。全面清理、集中收缴违规发放的各种车辆通行费减免卡,严肃查处各类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或以减免车辆通行费作交易条件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七)进一步做好其他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全面清理和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活动。坚决纠正和取缔利用行政手段拉赞助、搞摊派的行为,严禁用公款大操大办、重金邀请演艺明星捧场等做法。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监管,减少和控制节庆活动的数量和规模。对因搞节庆活动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或从中牟利的,要严肃查处,并实行责任追究。
  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尽快理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巩固出租汽车专项治理成果,逐步建立行业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出租汽车群体性事件的督查力度,严肃查处公务人员私养“黑车”、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切实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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