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07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7〕8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07年纠风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四日
2007年纠风工作要点
(省纠风办 2007年6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纠风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和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省纪委第二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07年纠风工作要点。
一、主要任务
2007年的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按照国务院纠风办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巩固成果,完善制度,突出重点,深化治理,继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务求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为加快全省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一)纠建并举,进一步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要坚决贯彻省委、省人民政府确定的“作风建设年、狠抓落实年”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原则,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切实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超范围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旅游、修建豪华办公楼等奢侈浪费之风,绝不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纠正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以及违背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的行为。要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制度,坚持全面评议与重点评议相结合,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各地区要结合实际,重点加强对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教育、公安、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农业、卫生、地税、工商、质监、环保、食品药品监督、安监、国税等14个重点部门的评议。同时集中开展对教育系统的学校、卫生系统的医院、公安系统的交警队和派出所、交通系统的收费站和超限检测点、建设系统的供水、供热、供气、公交等单位的民主评议。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把民主评议作为纠正和解决问题、推动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本系统的民主评议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各市要普遍开通“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节目和“政风行风监督”栏目,实现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多种媒体的互动,确保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解决。经济调控(主管)部门的评议重点要放在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提高行政效率上,切实解决多头管理、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要做到便民服务、简化手续,真正在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上见成效;执法监督部门的评议重点要放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正确履行职责、提高执法水平上,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等严重侵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解决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的问题,真正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公共服务行业的评议重点要放在提升服务理念、夯实服务基础、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推进服务创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上,通过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措施,真正为客户解决实际问题。要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霸王条款、价格欺诈、服务陷阱、乱收费和服务不到位问题。凡群众急需又有条件解决的合理诉求,要限期予以解决;凡发现不正之风苗头,要坚决予以纠正并防止蔓延成风;凡出现违规违纪问题,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并对明察暗访中查实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二)强化落实,进一步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