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关于建设学习型城市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济南警备区,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港等院校:
《济南市关于建设学习型城市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5月25日
济南市关于建设学习型城市的意见
为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关于“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精神,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综合素质,增强城市的创新力和竞争力,现就我市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充分认识建设学习型城市的重要意义。学习型城市的基本含义是,以人的发展为中心,以提高人的综合素质为目标,树立终身学习的观点,大兴学习之风,弘扬创新精神。建设学习型城市是应对知识经济挑战,适应经济全球化,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基础和前提;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把济南市建设成实力强大、人民富裕、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省会城市的重要保证;是构建全民学习和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提高广大市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现实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深刻认识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建设学习型城市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纳入重要议程。
(二)建设学习型城市的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总目标,以提高城乡劳动者和广大市民的整体素质为根本,以构建、完善全市终身教育体系为重点,培育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新型理念,健全有利于全民终身学习、终身教育的运行机制,塑造现代城市文化与城市精神,提高省会城市的核心竞争力、综合创新力和持续发展力。
(三)建设学习型城市的目标。围绕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济南,实现省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发展战略,树立新的学习理念,构筑市民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各类学习型组织,积极营造“人人终身学习、时时处处学习”的氛围,全面提升个人和组织的学习意识、创业意识、创造精神和创新能力,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构筑起省会济南学习型城市的基本框架,用10年左右的时间构建起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同步的比较完备的学习型城市体系。具体目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