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矿区除注意预防由于采矿引起的塌陷、裂缝、山体开裂、滑移、滑坡等灾害外,还应注意预防煤矸石、弃渣等固体松散堆积物在汛期可能引发的泥石流地质灾害,特别是在地形复杂、受采矿影响的山区,更应密切注意,采取防范措施。煤炭资源整合后的矿山,开采将更加规范,回采率将提高,但由于开采强度的增加,地面塌陷有加剧的趋势。
3.重要交通干线的防灾重点。保证汛期交通安全对全省经济建设意义重大,各地、各部门要突出抓好以下重点路段的防灾工作:
太旧路阳泉段:重点防护人工边坡较陡的地段、经过采空区的地段;大运高速公路雁门关段、灵石霍州段,大运路的灵石段、宁武原平段:主要预防边坡崩塌与滑坡;石太铁路平定、阳泉段,南同蒲铁路灵石段:重点预防崩塌、滑坡与泥石流;太焦铁路经过的太谷红崖、牛晶坪地段、武乡、沁县山间盆地边缘地段:重点预防崩塌、滑坡与泥石流;其他交通干线经过矿区的地段,注意防范采空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2007年应从以下几方面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严格依照国务院《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和进行城市、集镇、村庄规划,应按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监督建设单位对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做好排水、削坡、压脚、护坡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二)采矿权人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施工,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落实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或最大限度地降低其危害程度。矿山企业要对本矿区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调查,并进行有效的监测,制订防灾预案,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人员财产损失。
(三)强化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汛期巡查、值班、速报、督查制度。汛期要加强监测,密切关注灾害发生前的前兆特征,出现险情的,应当及时采取应急防治措施,或采取搬迁避让等避灾措施,把灾害的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四)加强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工作。201个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是我省2007年防治地质灾害的重点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组织实施好此项工作,消除地质灾害隐患,让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农民住上新建的安全住房,喝上安全洁净的水。
为了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把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附近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要拟订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要发放到位,并做好落实工作。防灾责任要落实到具体的乡镇、单位,确定具体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员。要以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以群专结合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为手段,结合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扎扎实实做好监测、预警预报、搬迁避让、应急抢险、勘查治理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