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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治理整顿无线电通信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员单位:

  石家庄市公安局

  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石家庄市交通局

  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石家庄市信息产业局

  石家庄无线电管理分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石家庄无线电管理分局(联系人马生金,电话86219995,手机15831196981),具体负责治理整顿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安排。办公室主任由石家庄无线电管理分局副局长刘兰萍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并于6月15日之前,向办公室报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三、治理整顿的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

  1无线电通信网,重点是车载电台通信网;

  2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

  (二)内容

  1电台(站)无照或持无效执照运行的;

  2多用少报、私设台站、乱占频率的;

  3擅自改变电台参数的;

  4私自买卖、转让或出租频率的;

  5车载台使用者恶意聚集的;

  6经营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单位和个人是否超越经销范围,所销售的电台设备是否具有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代码,是否将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给了无权使用者。

  四、时间安排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07年6月15日-7月15日)各单位要围绕治理整顿的范围和内容认真组织好自查自纠,同时做好有关情况上报工作。

  (一)凡无电台执照或持无效电台执照的用户,必须于6月30日前,主动到石家庄无线电管理分局申报。

  (二)电台执照未经年审的用户,必须在6月30日前进行年审。

  (三)各出租汽车电台网络主台,必须对本网电台摸清底数,建立详细的台帐,并于6月30日前报无线电通信秩序治理整顿办公室。台帐内容包括:出租车隶属公司资料、车辆资料、司机个人资料和电台资料等。

  第二阶段:综合治理整顿阶段(2007年7月16日-12月15日)综合治理整顿阶段采取集中执法和单独执法两种方式进行。集中执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月组织成员单位进行一次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的联合行动。单独执法由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依法管理,严格管理,有力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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