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单位:
石家庄市公安局
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石家庄市交通局
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石家庄市信息产业局
石家庄无线电管理分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石家庄无线电管理分局(联系人马生金,电话86219995,手机15831196981),具体负责治理整顿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安排。办公室主任由石家庄无线电管理分局副局长刘兰萍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并于6月15日之前,向办公室报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三、治理整顿的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
1无线电通信网,重点是车载电台通信网;
2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
(二)内容
1电台(站)无照或持无效执照运行的;
2多用少报、私设台站、乱占频率的;
3擅自改变电台参数的;
4私自买卖、转让或出租频率的;
5车载台使用者恶意聚集的;
6经营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单位和个人是否超越经销范围,所销售的电台设备是否具有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代码,是否将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给了无权使用者。
四、时间安排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07年6月15日-7月15日)各单位要围绕治理整顿的范围和内容认真组织好自查自纠,同时做好有关情况上报工作。
(一)凡无电台执照或持无效电台执照的用户,必须于6月30日前,主动到石家庄无线电管理分局申报。
(二)电台执照未经年审的用户,必须在6月30日前进行年审。
(三)各出租汽车电台网络主台,必须对本网电台摸清底数,建立详细的台帐,并于6月30日前报无线电通信秩序治理整顿办公室。台帐内容包括:出租车隶属公司资料、车辆资料、司机个人资料和电台资料等。
第二阶段:综合治理整顿阶段(2007年7月16日-12月15日)综合治理整顿阶段采取集中执法和单独执法两种方式进行。集中执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月组织成员单位进行一次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的联合行动。单独执法由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依法管理,严格管理,有力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