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认真搞好村镇消防规划。各地要切实把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与村镇饮水工程、电网改造、能源、公路、信息化等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汝州市寄料镇、宝丰县大营镇、鲁山县下汤镇、叶县遵化店镇、郏县安良镇等5个省重点镇要在2006年全部完成消防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建成有固定队址、有队员、有执勤装备、有必要的经费保障的镇办专(兼)职消防队(站)。要认真贯彻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三年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豫防安〔2005〕15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三年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05〕74号)精神,全市处于城市消防队(站)保护范围以外的农村乡镇,2006年至2008年每年分别要有30%、80%和100%建成多种形式的消防队(站),承担本乡镇火灾扑救任务。
七、强化消防教育培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20.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把消防知识纳入国民教育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实施。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以及“119”消防宣传日等有义务刊播消防公益广告、设置消防栏目,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常识。在公众聚集场所要利用消防标识、视频、宣传栏等设施和手段,经常向公众宣传防火常识和火灾逃生救援技能。农村要采取各种措施,普及和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素质。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义务教育、素质教育内容,把消防安全教育作为学校课程教育的重要内容,督促学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各级各类学校每年每学期要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21.认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消防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列入人力资源培训计划,监督社会培训机构按计划实施消防培训,每年安排公务员接受消防培训和灭火逃生救援演练。职工岗前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逃生救援演练。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检查维修、操作人员,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专业人员,人员密集的营业性场所工作人员,以及导游、保安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指导监督,确保培训质量。农业、建设、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农民工培训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