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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通知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通知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7〕8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28号)精神,切实抓好2007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保障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任务。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对保障食品安全重大意义的认识,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突出重点,扎实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办发〔2007〕28号文件精神,按照省政府确定的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抓好种植养殖环节的整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制度,从生产、销售、使用各个环节强化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监管。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对蔬菜农药残留和畜产品中“瘦肉精”残留、水产品药残等开展例行监测工作,建立月检月报制度,实行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坚决杜绝高毒、高残留药物的使用。
  (二)以日常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抓好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继续大力推进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等28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按照“集中整治、疏堵结合、规范发展”的思路,强化对小企业、小作坊的整治,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打击故意使用非食用原料、不合格原辅材料生产加工食品以及利用回收过期食品重新加工、过量或违禁使用添加剂、生产加工假冒伪劣和有毒害食品行为。
  (三)以农村市场为重点,抓好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扎实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活动,实施农村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过程监管。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完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体系,强化日常监测和强制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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