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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监局关于福建省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四)市场运作。积极引入市场运作机制,实行政企分开,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三、任务分工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领导,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联手推动。

  (一)质监部门:负责100种入网产品及适合入网的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出口免验产品、省级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入网动员工作。在中信国检公司的配合下,建立起我省的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并负责运行实施。做好与中信国检公司的沟通与协调工作,确保中信国检公司在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中能及时高效地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保障。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大协调力度,积极做好商业企业布设查询终端的宣传工作。

  (三)经贸部门:结合农村“三网”建设,负责农村重点商业网点和农资连锁店布设信息查询终端网点的选定工作,并做好信息查询终端(村村查)布设的宣传和协调工作。

  (四)信息产业部门:负责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及信息查询终端布设相关的协调工作。

  (五)农业部门:负责协助做好种子、肥料、农药、饲料等农资生产企业入网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

  (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符合入网条件的食品药品企业入网动员的协调工作。

  (七)宣传部门:负责电子监管网推广宣传工作。

  (八)中信国检公司:负责推广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和技术保障,查询终端配置规划,组织查询终端的安装和运行维护,各地区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建设及企业入网的技术配套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企业入网程序

  1.凡自愿加入电子监管网的企业,可登录中信国检www.95001111.com网站,实行网上申请。

  2.中信国检公司在接到企业入网申请后,即与申请入网企业进行业务洽谈,并与当地负责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沟通,在正式签署入网合同后,即将有关信息及时传输给国家质检总局CQS系统,以便掌握推广工作动态。

  3.中信国检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企业赋码工作,激活监管码,使之入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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