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100种入网产品目录,在2007年12月底以前,实现“2163”工作目标,即:签约入网企业超过2000家,申请密钥企业超过1000家,申请赋码企业超过600家,激活监管码企业超过300家;力争总局公布的100种入网产品目录中适合入网的中国名牌、国家免检、地理标志保护企业签约率达到100%;适合入网的福建名牌企业、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签约率,福州、厦门和泉州要达到50%以上,其余设区市要达到25%以上。同时,积极推动目录外产品适合入网的企业申请入网。
2.2007年6月底前,根据已激活监管码企业的分布情况,提出城市布设信息查询终端的数量和位置;2007年12月前,争取完成50个商场超市查询终端的布设,并完成调试工作。
3.2007年6月底前,提出重点农资连锁店、农村文化站等名单和相应终端布设计划;2007年底,全省完成1000台方便广大农民的查询终端(村村查)布设。
4.在中信国检公司的配合下,2007年底前建立并运行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
(二)逐步铺开阶段(2008年~2009年)
建成覆盖主要产品、城市乡村的网络。重点产品全部入网,大部分适合入网的产品入网。全省九个设区市、50%以上的县(市)、重点乡镇、重点村“农家店”、重点农户信息查询终端基本布设完毕。
(三)全面覆盖阶段(2010年)
电子监管网实现全面覆盖。所有适合入网的产品全部入网,大部分城市、重点乡镇和农村基本安装上信息查询终端设施,消费者能便捷地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终端等形式查询产品真假。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推动。经省政府同意,由省质监局牵头,工商行政、经贸、信息产业、农业、食品药品监管、宣传等部门共同参与,成立福建省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全省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有关工作。各地也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推动和落实好此项工作。
(二)企业自愿。在采集企业和产品信息过程中,严格遵循企业自愿原则,通过产品质量电子监管为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示范作用,调动广大企业参与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社会参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形成政府部门、生产销售企业、商户、公众共同参与的局面,加大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力度,提高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