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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监局关于福建省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1年11月21日,实施日期:2011年11月21日)宣布失效或废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监局关于福建省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07]10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推进我省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省政府同意成立福建省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联席会议,省质监局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负责牵头做好我省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现将省质监局制定的《福建省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福建省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省质监局)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意见》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的《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做好我省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以下简称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工作,结合我省具体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应用,是“十一五”期间加强、深化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工作,要按照积极推动、企业自愿、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从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城市开始,逐步向全面推进发展,分为重点突破、逐步铺开、全面覆盖三个工作阶段。其中,2007年是重点突破阶段,主要目标是推进实施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百百万万”放心商品工程。力争到2010年,将全省所有适合入网的企业和产品入网,在全省城乡销售网点广泛布设信息查询终端,基本建成功能完善、机制健全、反应快捷的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具体工作目标如下:

  (一)重点突破阶段(2007年)

  2006年已在福州、厦门和泉州三个设区市试点推广,重点开展了企业摸底动员,选择适合签约入网的行业、企业类型和产品类别,与中信国检福建分公司进行赋码、激活监管码等技术方面的配合交流等,为全省范围的推广应用工作提供了借鉴经验。2007年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选择重点,有效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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