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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福建银监局关于福建银行业支持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正确引导,改进银行业机构支农信贷管理

  我省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增强支农服务理念,建立适应农村市场特点的信贷管理机制,积极创新支农信贷产品,有效改进支农服务方式,切实满足农村地区各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

  (一)改善信贷管理机制。省农信联社要建立对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支农信贷考核体系,重点考核对种植业、养殖业的信贷投入,完善支农信贷统计科目设置,防止部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将非农信贷纳入支农信贷考核口径,同时要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对传统农业地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农信贷逐年下降的,要采取有效约束措施。农村地区商业银行机构要建立权责利相结合的信贷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经济资本管理办法,在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调动基层行发放涉农贷款的积极性;逐步建立适应农村特点的客户评价体系,真正把农村各类信贷资金需求对象纳入信贷评价范畴;适当简化贷款审批程序,缩短贷款审批时间,对优质贷款客户建立快速审批通道。针对我省自然灾害特点,建立发放抗灾贷款应急管理机制,确保灾后快速、及时和安全地通过抗灾贷款投放,有效帮助灾区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二)创新支农信贷品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进一步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的同时,要积极推广农民住宅按揭贷款、农用大型机具贷款、村干部“双带”(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贷款、被征地农民创业贷款、农民务工技能培训贷款、农村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农村个体工商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等信贷品种,探索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等新型信贷品种。农业银行分支机构要积极推广“金博士”小企业自助可循环贷款、小企业简式快速贷款等贷款品种。建设银行分支机构要通过“成长之路”和“速贷通”等贷款品种为农村客户提供更优质、便捷的信贷服务。邮政储蓄机构要进一步拓展邮政储蓄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扩大农村地区试办网点,调高单户贷款限额,并充分利用作为全国新一批小额信贷试点省的有利契机,积极试办适应农村地区需要的新的贷款品种。其他商业银行设在农村的机构网点也要承担支农贷款责任,积极借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农业银行支农贷款的成功经验,逐步推出满足农户、农村个体工商户和农村小企业需求的信贷品种。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加强信贷服务同时,还要有针对性地为农村小企业提供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应收账款保理等多种融资工具,变单纯依靠贷款支持的模式为提供多样化产品的综合金融服务模式。积极探索适合在闽台资农业企业贷款新方式和新品种,大力支持闽台农业合作,彰显“海西”农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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